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在品酒、吟酒、论酒,酒文化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论体系。可是人们是否注意到,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既是源远流长的酒文化源头,又是激情洋溢的诗文化的故乡,诗与酒一旦在这个古老民族的历史沿革中融为一体便产生一种独特的回味悠长的文化品位。尤其是高居我国诗艺巅峰的大唐诗歌,更是酒意盎然、生机勃勃。诗歌中有了酒象,读者就会在朦胧的醉意中,步入丰富多彩的诗意境界,体味深蕴隽永的诗歌意旨。
东汉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中对酒作了如此的解释:“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看来,酒首先是一种人造存在物,所谓“仪狄作酒醪”、“杜康作秫酒”。同时,酒一开始就融入了人类的主观意识,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和精神价值,所谓“所以就人性之善恶”、“吉凶所造也”。由此可见,酒作为人类文明的物质产品从产生之日起就与人类的精神生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物质因素与精神因素彼此包融、相互渗透,使酒走进博大精深的文化层。其文化韵味的重要表现之一即是诗意化。
酒的本身就是一首写不完的诗,酒中自有其真善美和假恶丑。关于酒文化的传说以及围绕酒所产生的千古佳话具有诗情画意,如张公吃酒李公醉、杜康美酒醉刘伶等生动传说;曹操煮酒论英雄、项羽醉酒别虞姬等名人佚事;夏桀、商纣纵酒亡国丧家邦的沉痛教训,无不是一首首动人的诗篇。另一方面,人们在饮酒过程中所展现和流露出来的神态、情致,也具有诗意品格。
“去岁买琴不与价,今年沽酒未还钱。门前债主雁行立,屋里醉人鱼贯眠。”(唐·李播《见志》)
由买琴不与价,到沽酒未还钱,债主雁行催债,屋内醉人居然鱼贯而眠。酒喝到了这一境界,能说不是诗吗?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唐·李白《月下独酌》)
酒喝到了这一地步,能说不是画吗?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酒喝到了这一层次,能说没有情吗?
在饮酒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诗意,可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潜《饮酒》)。
樽前宴边确乎处处是诗,几乎是无诗不成席。饮酒行令,会增加饮酒的乐趣,增加酒桌的文化氛围。清人俞敦培在他的《酒令丛抄》中,把酒令分为古令、雅令、通令、筹令四类。其实,在今天看来无非是一方面以诗词为令,一方面是以牌拳为令。酒令脱胎于西周的酒官制度,经历代的不断丰富发展,在唐代已正式确立并盛行,从“新翻酒令著词章”(韩愈)、“醉翻彩袖抛小令,笑掷骰盘呼大采”(白居易)、“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新咏胜管弦”(白居易)等说法中可以看出,当时唐人行酒令内容十分丰富、花样繁多。李白在《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写到:“开琼宴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说的就是席间做诗行令之事。再如梁代曹景宗破魏凯旋之后,梁帝设宴行令,并限韵为“竞”、“病”二字,曹景宗提笔写道:“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满座惊叹。在饮宴上,还有说诗令、回环令、文字拆合增减象行令、故事令、混合令等均以诗词曲赋的形式出现。诗为酒增添了锦光绣色。